服務內容

服務對象
以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為主(經ADLs,IADLs評估),包含:
65歲以上老人、50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(持有身心障礙手冊)、僅IADLs失能且獨居之老人、失智症者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、未聘僱看護(傭)、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。

服務內容
讓失能、失智長輩在熟悉的社區中就近得到照顧,提供失能長輩白天開講做伴、活動筋骨、體驗學習,傍晚回到熟悉家裡輕鬆安心夜夜好眠的好所在,依服務對象照顧需求提供照顧服務:

護理服務、身心支持.png01.護理服務、身心支持
就醫服務.png
02.就醫服務
生活照顧訓練.png
03.生活照顧訓練

 

文康休閒活動.png04.文康休閒活動連結交通服務.png
05.連結交通服務
家屬教育及諮詢服務.png
06.家屬教育及諮詢服務



午憩服務.png
07.午憩服務
復能服務.png
08.復能服務
餐飲服務.png
09.餐飲服務

 

*依長照規定,符合收案服務對象者,例如(1).65歲以上老人 (2).領有身心障按證明/手冊者 (3).55-64歲原住民(4).50歲以上失智者需要長期照顧資源連結、居家醫療及居家護理訪視、居家復健、用藥及營養諮詢、復康巴士接送服務、輔具評估及諮詢、居家環境無障礙評估修繕…等
居家醫療服務對象:有就醫需求但就醫不便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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